企业名称 | 邯郸市峰峰华雅广告有限公司 | ||||
法定代表人 | 李海华 | 经营状态 | 存续 | 核准日期 | 2014-06-30 |
成立日期 | 2014-03-18 | ||||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注册资本 | 15万人民币 | 实缴资本 | 15万人民币 | |
工商注册号 | 130406000019780 | 纳税人识别号 | 组织机构代码 | 094925871 | |
企业类型 | 有限责任公司(自然人独资) | 行业 | 商务服务业 | 营业期限 | 2014-03-18 至 2034-03-17 |
参保人数 | 0 | 注册地址 | 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新坡镇羊南三街12号楼210号 | ||
经营范围 | 广告设计制作,工艺美术品(不含文物)、办公用品销售,预包装食品、酒、卷烟、雪茄烟零售(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6月26日,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,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5月18日)※ | ||||
其他电话 | 0508-1762398 | ||||
其他邮箱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