兴隆县大杖子乡东方加油站

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130822737397065J
当前状态:存续
法定代表人:张秀梅
核准日期:2023-04-04
电话:13171603558;13831430566
邮箱:841866067@qq.com
最新地址:兴隆县大杖子乡柳河口村
公司名称:兴隆县大杖子乡东方加油站
所属地区: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
法定代表人:张秀梅
电话:13171603558;13831430566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130822737397065J
注册地址:兴隆县大杖子乡柳河口村
经营范围:一般项目:汽油(乙醇汽油)、柴油、润滑油零售;预包装食品销售;烟草制品零售***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核准日期:2023-04-04
成立日期:2002-04-22
企业类型:个人独资企业
参保人数:1
行业:批发业
工商注册号:130822200001371
纳税人识别号:91130822737397065J
成立日期:2002-04-22
工商信息
企业名称 兴隆县大杖子乡东方加油站
法定代表人 张秀梅 经营状态 存续 核准日期 2023-04-04
成立日期 2002-04-22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822737397065J 注册资本 55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
工商注册号 130822200001371 纳税人识别号 91130822737397065J 组织机构代码 73739706-5
企业类型 个人独资企业 行业 批发业 营业期限 2002-04-22 至 无固定期限
参保人数 1 注册地址 兴隆县大杖子乡柳河口村
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:汽油(乙醇汽油)、柴油、润滑油零售;预包装食品销售;烟草制品零售***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其他电话 131711035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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